其實看到 Apple 不是第一次了,不過昨天卻完全被打敗,一直讓我到現在為止還在掙扎該不該買 iBook。
之前在某雜誌社工作時,辦公室就有一堆 Mac,只是那時候總是覺得 Mac 充其量也不過就是使用者操作介面漂亮的作業系統,當然那時候真是甚麼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經驗,我以前還熱衷音響的時候,因為有時候會去某雜誌社顧問的家中。而每次喝完茶,聊完天回家就會不想開自己的音響,即使明知 道會有這樣的震撼卻還是無法避免,而昨天就是這樣的狀況。就在我們吃完飯準備回家時,只不過是想順路在 cozy 借個廁所,卻看到 isabel (link 先欠著,等 blog 起來) 在把玩他剛買的小白,讓我們三個人幾乎不想走出 cozy。
還記得我
我之前鼓起勇氣重新弄我的 Xwindow 是因為我現在完全無法接受原來那種非常醜陋的字型,現在我是不是也會無法接受自己的 phoenix?
we will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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