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藝立協剛開始有人聚集,命名時,我還沒有認識這一群人。不過倒是曾經聽過關於藝立協命名的趣事。那時候的藝立協想做的是程式設計師的 broking,於是取名 Elixir Nexus。經過奇怪的組合拼音,就變成 Elixus,而藝立協則是取 Elixus 的諧音,而且有藝術家獨立協會的意義在。
不過最後似乎和當初的規劃有一點點小小的差距,雖然還是有許多人透過這個社群在進行各式各樣的工作 (例如寫書,翻譯,接案)。可是距離理想似乎還有一段距離。
最近看到有些希望藉由各種藝術創作來賺取合理報酬的創作者大多有些心冷,因為台灣所處的這個社會,似乎還沒有這樣的環境。所有人都還是必須在公司的庇護 (剝削,壟斷?) 下才能得以生存。
因此開始考慮一些也許可以幫的上忙的新 Model。而麻將提了一個好的建議,認為可以讓 blog 放入廣告,也許可以讓更多人願意用這樣的方式發表他們的創作。
我最近就利用閒暇 (騎車,洗澡,發呆) 的時間仔細想了一些可以實作的方式,也許可以讓這個 Model 更具有可行性。
1. 參與 (blog and/or meerkat).elixus.org 的使用者都可以參加這個廣告分配計畫。
2. elixus 負責接洽廣告,安排廣告播放 ( blogger 必須配合加上廣告所需的模板標籤),elixus 也負責廣告系統的技術問題。
3. 基本上,廣告費用由創作者領取,唯需付出適當比例給 elixus 作為基本營運費用 (包括發票稅額,運作費用,預扣個人稅額),這個比例目前還不確定,不過依照目前其他接案方式,大約是 20 (elixus)/ 80 (authors)。
4. 參與計畫的 bloggers 當然可以自行接其他廣告,跟這個計畫沒有衝突。
也許還有其他細節,不過暫時先把想到的部份放上來,希望可以讓大家一起來腦力激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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